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20〕448号)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我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信息宣传科,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电话:0773-2816600,传真:0773-2816600,电子邮箱:cgwszk@163.com。
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0〕135号)的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并在党组内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委信息宣传科为委牵头责任科室,安排具体的负责同志;制定工作责任分工表,明确委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职责,由委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委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等多项制度推进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由委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委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每个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由委信息宣传科统计、委分管领导通报各科室负责的版块发布信息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二是不断加强委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在我委门户网站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城管公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专栏、专题专栏、等栏目,及时发布我委有关工作的工作动态、进展情况、业务说明及相关资料下载等内容。三是继续推进“服务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提高为民服务质量。首先,继续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县(区)应处置案卷总数334986件,各县(区)共处置案卷334745件,处置率为99.93 %,按期处置总数334690件,按期处置率为99.91 %,进一步做好“12319”为民服务热线的跟踪督办、回访工作,积极督促协调市民投诉的民生问题。
(四)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紧紧围绕区、市和部门中心工作,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自治区、桂林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与我委有关的信息公开,2020年发布我委负责推进的重大工程、环境保护信息、惠民工程的建设和进展情况,委机关及二层单位的人事任免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城乡建设等方面的信息545条,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同时认真做好委下属环境卫生管理处、排水工程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自来水公司、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等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开这些单位的主要职责、工作情况及承担业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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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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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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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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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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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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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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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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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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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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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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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2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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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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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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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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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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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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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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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877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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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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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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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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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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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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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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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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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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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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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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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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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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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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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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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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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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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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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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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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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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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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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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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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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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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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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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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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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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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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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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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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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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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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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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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执行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委将结合本部门实际,扎实稳步推进政府公开工作,并从百姓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着重从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入手,让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有广度和深度。并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制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使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步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有关信息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公开的形式和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