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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1-15 00:00:00     来源: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有关规定和《桂林市贯彻落实2013年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意见》(市政办〔201332号)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1120131231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榕湖北路3号,电话:0773-2827083,传真:0773-2837495,电子邮箱:szjbgs302@sina.com

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并在党组内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局办公室为局牵头责任科室,安排具体的负责同志;制定工作责任分工表,明确局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职责,由局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等多项制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及局门户网站公开,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更新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从单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在年初进一步修改完善和更新了《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扎实抓好局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年初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通知,明确局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每个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由局办公室统计、局分管领导通报各科室负责的版块发布信息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

二是不断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管理。2013年,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已设有印象市政、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市政热线、重点工程、防洪排涝、应急管理、规划技术、作风政效、先锋赞、服务大厅、交流互动等栏目的基础上,对有关栏目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完善,并根据全市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专门与负责局网站维护工作的市信息中心联系,增设了“环境综合整治”栏目,发布我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工作动态、进展情况、简报等。

三是继续推进“服务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提高为民服务质量。首先,进一步加强“12319”市政热线和市政公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据统计,2013年桂林市市政公用数字化管理平台话务总量8.65万个,平台有效案卷上报数6183个,处置率99.33%,按期处置率97.89%,信息员上报案卷率95.70%。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责权不明路段市政设施损坏问题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予以帮助解决,年内外勤出动车辆800余次,现场问题上报116个,核实核查案件307个,现场协调540次,解决责权不明路段中污水冒溢、井盖缺失等市政设施受损案件52件。其次,进一步做好“12345”市政府为民服务热线的接听、转办、跟踪督办、回访工作,年内12345热线共接电话8575,生成有效工单366个,中心均及时转办相关单位,定期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第三,抓好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局办证窗口的为民服务工作。在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梳理工作的同时,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运作,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70件,审批事项办理提速率达到政务中心标准,月结率100%,评议率100%,满意度100%,无超时办结现象。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区、市和部门中心工作,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和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推进与我局有关的信息公开,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人事信息、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同时积极推进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工程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自来水公司、燃气管理处等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对这些单位的主要职责,工作情况及承担业务等信息均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开。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着力推进公共财政、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共事业、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做好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推进财政预决算、招投标、价格收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工作职责方面,将本局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面,我局将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简历和工作分工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将涉及市政规划建设、路灯、燃气、排水、道桥建设、市政监察等有关市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进行了公开。办事指南方面,将市政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各项费用的征收、申报、登记等办事流程进行了公开。除此以外,还有我局的主要工作动态、公告通告、市政热线受理办结情况、行政审批情况等。对局网站信息,我局做到了及时更新。据统计,我局2013年通过局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局办证窗口等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8条(同一信息在不同载体发布的,未重复计算)。

()我局2013年未发现虚假、不完整信息,所以没有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3年没有通过政府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但对事关市民群众的如停水公告等信息,我局都及时通过《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并在局门户网站及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进行了公开。

()我局2013年每季度均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向市“两馆一中心”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材料资料。

()我局有相关信息、文件、工作动态等形成后,均能在20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实际上我局一般最多在一个星期内即发布有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因此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我局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我局对局位于政务服务中心的办证窗口的接待场所,安排专门负责接待,认真做好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时,不能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同时,2013年我局也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因此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局机关编制较少,局办公室只有办公室主任一名编制内人员,人手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执行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4年,我局将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制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使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步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有关信息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