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有关规定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市政办电〔2013〕3号)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榕湖北路3号,电话:0773-2827083,电子邮箱:szjbgs302@sina.com。
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并在党组内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局办公室为局牵头责任科室,安排具体的负责同志;制定工作责任分工表,明确局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局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制度》、《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桂林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澄清制度》、《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更新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从单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修改完善和更新了《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一是不断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2012年,我局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和部门工作需要,投入2.97万元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改版。改版后的局网站设有印象市政、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市政热线、重点工程、防洪排涝、应急管理、规划技术、作风政效、先锋赞、服务大厅、交流互动等栏目,发布我局各项政务信息,同时对市民群众关心的市政公用事业进行公开。我局门户网站由局局办公室负责对公开信息把关,监督内容更新,由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维护和安全防护。二是不断加强“服务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一方面,进一步加强“12319”市政热线和市政公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市政公用数字化管理平台话务量10.6万个,有效案卷上报数5620个,处置率99.34%,按期处置率98.25%;热线联动系统共受理市民来电26.56万个。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投入应急经费约41万元,解决了责权不明路段市政设施受损案件101件。另一方面,抓好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局办证窗口的为民服务工作。在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梳理工作的同时,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运作,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68件,审批事项办理提速率达到市政务中心标准,月结率100%,评议率100%,满意度100%,无超时办结现象,未发生投诉事件。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区、市和部门中心工作,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和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推进与我局有关的信息公开,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人事信息、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同时积极推进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工程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自来水公司、市政工程总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对这些单位的主要职责,工作情况及承担业务等信息均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工作职责方面,将本局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面,我局将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简历和工作分工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将涉及市政规划建设、路灯、燃气、排水、道桥建设、市政监察等有关市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进行了公开。办事指南方面,将市政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各项费用的征收、申报、登记等办事流程进行了公开。除此以外,还有我局的主要工作动态、公告通告、市政热线受理办结情况、行政审批情况等。对局网站信息,我局做到了及时更新。据统计,我局2012年通过局门户网站(网址为www.glsz.gov.cn)、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网址为http://220.173.141.9:8202/govinfo/frontpage.do?method=GetList&depID=5829)、市政务服务中心局办证窗口等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593条。
我局2012年没有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没有通过政府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但对事关市民群众的如停水公告等信息,我局都及时通过《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
201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共收到40条有关市政管理的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收到群众咨询、投诉、建议后,我局都及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了解情况,对我局职能范围内、通过自己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不属我局职能范围内、通过协调可以解决的问题,我局向上级或各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加强协调,努力帮助解决,同时,做好群众的回复和沟通说明解释工作。
我局每年均根据要求,及时向市“两馆一中心”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材料资料。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因此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我局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时,不能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同时,2012年我局也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因此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局机关编制较少,局办公室只有办公室主任一名编制内人员,人手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的时效性也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3年,我局将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制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使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步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有关信息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