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环委办〔2023〕3号),现将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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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 |
2025年履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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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市18座县级以上供水厂涉重金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相关问题已通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终审验收销号。推进《桂林市供水专项规划(2025-2035)》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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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漓江4支流“消劣返清”工作。“消劣返清”应急抢险5个治理项目;官方网站上公布了5条黑臭水体情况。2025年我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2%,位居全区第一,全国前列。实行污泥转移五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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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持续强化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121次、查处违法案件136起,严厉打击私拉乱倒、非法处置等行为,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督促指导落实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印发实施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完成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经营权拍卖工作,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取缔非法弃土场,依法严查渣土运输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构建现代化建筑垃圾治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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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委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监管职责,加强垃圾填埋场、焚烧厂、中转站污染防治与规范化运行管理,统筹推进各类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闭环管理,实现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持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宣传督导,实现重点场所分类设施全覆盖;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行政村覆盖率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上级下达建设任务全面落地。同步联合相关部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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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委扎实开展大气污染市容乱象整治,牵头组织一县六区城管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对国控监测点周边露天烧烤进行全覆盖清理,常态整治固定烧烤门店违规经营行为,督促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及时制止露天烟熏腊肉等行为,累计取缔露天烧烤106处、劝导制止露天焚烧行为21次,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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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县级污水处理厂将每月污水处理生产情况填报平台,收集镇级生活污水每月数据并汇总上报区厅。督促各县按计划完成新建污水处理厂和新管网的时序进度,督促各县按要求完成环保督察整改进度并完成我市污水整改的总结、验收和申请上级部门销号工作。完成自治区住建厅交办的县级镇级污水处理相关数据的收集、核查、汇总上报等工作,陪同区厅或上级部门督查、按区厅要求下县督查等相关事务,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对县级镇级污水处理相关数据的收集、核查、下县联合督查事务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