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公用事业服务、城市市容市貌和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督察和考评、指导、协调、检查,对六城区、十一县的城乡清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的职能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部门的年度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管理。
制定和实施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行业的日常维修、养护作业、技术服务、安全管理等技术标准,并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管;制定和实施本行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市级管护范围内已建成交验的城市道路、隧道、桥梁、排水、照明、垃圾处理等市政市容环卫设施的维修、养护;负责市级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和市区道路的排涝管理;负责对所管辖桥梁进行监测评估。
负责城市供水管理;负责对市区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进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
负责对城市市容市貌和城市景观亮化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广告、市区门店招牌和临时性商业经营点(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非机动车占道(人行道)停车设置规范的管理和城市架空管线的容貌监管。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对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污水水质、水量进行监测;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对达到二类以上标准的公厕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本行业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本行业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数字化信息管理;参与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市辖各城区城市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市属各县(市)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负责组织并协调指导全市性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活动;依法处置跨区域和专业性强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城市管理违法案件。
制定本行业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相关考评对象实施监督和考评。
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桂林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负责本市照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技术改造。
负责拟定城市照明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照明设施巡查工作。
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使用和统计,并负责城市照明信息化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照明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参与城市景观照明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对桂林市城市区域雨水进行收集、排放以及污水的收集、输送和处理,负责市区市政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排水设施建设任务。
(四)桂林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电子信息化建设、运行与日常维护;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受理核查、立案派遣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桂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管理的日常检查、协调指导、运行指挥、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负责桂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负责对县、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重大的和跨城区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及“三不管”地带案件的协调处置;负责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城管委工单的签收、转办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负责制定城市环卫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的修订。
2.负责对城市的环卫业务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管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4.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生态修复和维护管理。
5.负责城市大型环卫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
6.负责环卫科研课题的研究和环卫专业技术的推广。
(六)桂林市燃气管理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燃气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协助主管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燃气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燃气企业、市区燃气供应站点及燃气设施和管网日常监管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和燃气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4.负责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负责对县级燃气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城管委本级内设14个科室和两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信访科、发展规划科、安全应急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市容秩序景观科、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科、信息宣传科、执法监督科、数字化考评科、燃气管理科14个科室和机关党组织、退休人员工作科两个内设机构。
(二)桂林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桂林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是隶属于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处设12个科(室、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工程技术科、信息化建设科、材料设备科、景观照明科、安全应急科、第一维修养护所、第二维修养护所、第三维修养护所、第四维修养护所。
(三)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于1976年成立,内设职能科室11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计划经营科、生产运行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科、设备材料科、宣传教育科、安全保卫科。下辖五个污水处理厂(七里店污水净化厂、上窑污水处理厂、北冲污水处理厂、雁山污水处理厂、临桂新区污水处理厂)、三个所(排水设施收费所、排水工程设施管理所、泵站管理所)、四个队(管道维护队、管道施工队、综合队、水电施工队)、排水监测站。
(四)桂林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桂林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隶属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五)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于1964年,隶属于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全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内设机构有:政工科、财务科、业务科、基建科、行政科、环卫科研所、垃圾分类中心、环卫机具修理厂、冲口垃圾处理场、山口垃圾填埋场等,下辖:甲山生活垃圾中心转运站。
(六)桂林市燃气管理中心
桂林市燃气管理中心,隶属于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0名,经费由财政市本级经费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收支总预算27467.94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减少849.93万元,下降3.0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总收支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要求,进行项目预算压缩。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总收入预算27467.94万元,同比减少849.93万元,下降3.00%,总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要求,进行项目预算压缩。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27467.94万元,同比减少849.93万元,下降3.00%。其中:基本支出13844.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40%;项目支出13623.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60%。总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要求,进行项目预算压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14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0.46%,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7.7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7.79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5.35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1.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6083.10万元,同比减少2275.39万元,下降27.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000.00万元。
集中采购预算6.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10%,同比增加2.60万元,增长74.29%,其中:货物类4.1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2.00万元。
分散采购预算6077.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9.90%,同比减少2277.99万元,下降27.26%,其中:货物类65.0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6012.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21个,预算资金13623.60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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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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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城市照明设施电费 |
1839.00 |
通过对辖区内城市照明设施电费(其中包括桂林市老城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内的固定电费支出、以及改造范围外市照明处管辖的城市照明设施电费)的及时、足额缴纳,以及对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保障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改善市民夜间出行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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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运行服务费 |
7273.30 |
保证5座污水处理厂、37座雨污水泵站、39座泵井、移交后的1座再生水厂、2座临时污水处理设施、8座雨污水泵站及管辖范围内的市政雨污排水管道等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达到12500万吨以上;保证城镇污水厂出水水质达标率99%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90%以上;保证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80%以上,远超《“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剂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中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的目标;按照合同等规定及时归还债务费用。通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的完整性、可运行性,保障排水管网的正常运行,有效保护桂林市自然生态环境,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增强市民满意度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桂林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单位(含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或事业单位(含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尚未分类、企业、其他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0)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1)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